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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促进尊老金规范发放

时间: 06-16  来源: 泰兴市民政局
    “我母亲今年83岁了,户口在泰兴,一直随我们在外地生活,这个月回老家探亲时才到社区申请了尊老金,这种情况能否补发?”“按照现行的《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尊老金计发时间不跨年度。你可以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补发申请,经镇村两级书面说明情况,可补发当年度尊老金。同时按规定,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长期居住外地的,应每半年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供一次健在证明。”5月25日,家住济川街道的孔某来到泰兴市民政局老年人服务窗口咨询。据工作人员提供的2017年度信访台账统计,今年以来,共接待老年人信访近40件,其中涉及尊老金的20件。

 据悉,自2011年出台《高龄老人尊老金发放工作管理办法》以来,泰兴市民政局坚持将尊老金发放作为老年优待政策的重要落脚点,实施动态管理,按月打卡发放。每年发放尊老金近3000万元,近30万人从中受益。

 泰兴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叶斌认为,尊老金发放管理虽是常规工作,操作简易,但面广量大,必须将责任压紧压实,将措施抓细抓牢。既要让老年人及时足额享受党的暖心政策,也要加强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多渠道宣传到位。坚持主动、热情、方便和周到的原则,充分考虑高龄老人的特点,提倡乡镇(街道)采取集中受理、上门服务、电话预约等更为灵活的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时领取尊老金。通过村(居)委会公开栏张贴尊老金办理须知、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印发尊老金宣传手册等多种渠道和行之有效的方式,宣传尊老金发放政策,增强老年人自身权益意识,持续扩大尊老金制度的影响力。

 二是强化多级联动,多方位比对到位。村(居)工作人员通过定期上门走访、跟踪回访等方式,确认老年人的户口迁移、健在等情况,建立月度信息报告单;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一方面通过与各地派出所对接户口迁移、注销等方面信息进行比对,另一方面通过村(居)民政协理员QQ群,实现跨辖区对象情况的调查核实;市民政局按月向各乡镇(街道)公布同期殡葬火化人员数据,供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实比对老年人死亡情况,待乡镇(街道)核准数据汇总后集中进行二次信息比对。

 三是强化核查整治,多回合纠正到位。乡镇(街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自查,市民政局每年组织一次核查,通过多轮筛查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对于非尊老金申请对象本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一律进行变更,确保资金百分之百直接发放到老人手中。针对老年人人户分离,多次联系查找处于失联状态的,暂缓发放尊老金,待复联和核实情况后发放或停发。对于亲属等家庭成员故意隐瞒人员死亡信息以骗取尊老金的,或者发生死亡核减不及时、重复享受等情况的,骗取和冒领的尊老金由乡镇(街道)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每月的新增核减完全依靠人工比对难免出现误差,”叶斌表示,市民政局正在积极谋划将高龄老人尊老金和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审核发放录入市大数据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科学比对,提高资金发放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