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印发《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 12-26 来源: 阿坝州老龄办
近日,为加强全州老年教育工作,阿坝州民政局、州委组织部、州委老干部局、州老龄办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全州老年教育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意见》指出,老年教育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全州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增长日益加快,各县(市)要把加强老年教育工作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举措,充分认识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意见》明确,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老龄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老年人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宗旨,以“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为目标,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形成我州具有藏羌少数民族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机会均等,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坚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
《意见》要求,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建设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老年教育资源建设,努力建成具有我州地方特色的老年学习资源库。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老年教育全过程,引导老年人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构建老年教育体系,夯实教育基础。“十三五”期间,要建立覆盖县、乡、村(社区)三级的老年教育工作网络,形成以老年(老干部)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农牧民夜校”为阵地,教育培训文体活动为抓手,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到2020年力争各县(市)建成1所县(市)级老年(老干部)大学,50%以上的乡镇建有老年学校,3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点。强化老年教育管理服务,提升老年人素质。要结合少数民族历史文化、民风民俗等实际,探索富于特色的老年教育模式。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老年人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农村老年教育要充分利用“农牧民夜校”,整合利用现有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等资源,开展基层老年教育工作。要重视和完善各类文化团体建设,发挥老年科技协会等机构的积极作用,组织老年人开展健身、比赛等多种形式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综合素质水平。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搭建老有所为平台。努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及学有专长的老同志成立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多途径多形式培养老年(老干部)大学校长、老年协会会长等骨干队伍,建设高素质、高水平、求真务实、热爱老年教育事业的工作队伍。充分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促进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意见》强调,加强老年教育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民政、组织、老干、财政、文化、老龄等部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将老年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对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等措施支持老年教育发展。二要保障经费,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三要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年教育工作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切实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
《意见》指出,老年教育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全州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增长日益加快,各县(市)要把加强老年教育工作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战略举措,充分认识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意见》明确,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老龄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老年人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宗旨,以“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为目标,进一步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努力形成我州具有藏羌少数民族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机会均等,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坚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
《意见》要求,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建设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专业机构参与老年教育资源建设,努力建成具有我州地方特色的老年学习资源库。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老年教育全过程,引导老年人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构建老年教育体系,夯实教育基础。“十三五”期间,要建立覆盖县、乡、村(社区)三级的老年教育工作网络,形成以老年(老干部)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农牧民夜校”为阵地,教育培训文体活动为抓手,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到2020年力争各县(市)建成1所县(市)级老年(老干部)大学,50%以上的乡镇建有老年学校,3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点。强化老年教育管理服务,提升老年人素质。要结合少数民族历史文化、民风民俗等实际,探索富于特色的老年教育模式。丰富老年教育内容和形式,开展老年人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农村老年教育要充分利用“农牧民夜校”,整合利用现有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等资源,开展基层老年教育工作。要重视和完善各类文化团体建设,发挥老年科技协会等机构的积极作用,组织老年人开展健身、比赛等多种形式活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综合素质水平。加强老年教育队伍建设,搭建老有所为平台。努力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及学有专长的老同志成立老年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多途径多形式培养老年(老干部)大学校长、老年协会会长等骨干队伍,建设高素质、高水平、求真务实、热爱老年教育事业的工作队伍。充分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促进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意见》强调,加强老年教育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民政、组织、老干、财政、文化、老龄等部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将老年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对政府相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等措施支持老年教育发展。二要保障经费,要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切实拓宽老年教育经费投入渠道,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分担和筹措老年教育经费的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三要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老年教育工作取得的新突破新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老年教育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老年人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习风尚融入老年人生活,切实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