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老龄办多措并举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医养结合与健康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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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老龄办多措并举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时间: 04-27  来源: 酒泉市老龄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和省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要求,酒泉市老龄办采取四项举措扎实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努力减轻政府、社会和个人负担,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一是主动汇报赢支持。多次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我市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国家和省上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视和要求及省内其他市州的经验做法,争取政府出台切实可行的补贴政策,为老年人谋取最大的福利。
 
    二是强化协调促落实。强化与市民政、财政和各保险公司及其他市(州)老龄办的沟通协调,借鉴各方经验,调整实施方案,合理设置保险套餐,在多次沟通的基础上,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酒泉市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期限、缴费标准、工作要求等方面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三是加强督查抓推进。4月中旬,酒泉市民政局副局长、老龄办主任马顺虎同志带领督查组深入基层,对全市7县(市、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县(市、区)老龄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开展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目前,7县(市、区)已全面展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其中阿克塞县政府财政全额补贴,为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购买一份50元意外伤害保险;肃北县政府在财政全额补贴、为全县老干部每人购买一份50元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思路,多方筹措资金,以企业赞助的形式,争取全额补助为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一份5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金塔县政府财政全额补贴,为全县特困老人、80岁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每人购买一份5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其余4县(市、区)也初步拟定政府补贴方案,采取政府给予10-15元差额补贴、老年人自愿购买的办法推进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