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召开2018年区县老龄办主任会
时间: 01-23 来源: 泸州市老龄办
1月18日,泸州市在市民政局会议室召开2018年区县老龄办主任会议,总结2017年全市及各区县老龄工作,提出2018年老龄工作思路,安排布置近期老龄工作。市民政局局长黄月桂,副局长彭光磊,福利科科长王杰,各区县老龄办主任及工作人员,市老龄办主任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2018年泸州市将重点编制完成《泸州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和《泸州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8-2020年)》,同时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区和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继续抓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定期更新老年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抓好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管理,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等系列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省老龄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市民政局局长黄月桂在听取了各区县老龄办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全市老龄工作,他说, 2017年我市老龄工作可圈可点,高龄津贴发放、市内外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老博会展台设立等亮点纷呈。对于大家普遍反映困难的老年人口信息统计和采集工作,黄月桂语重心长地说:这项工作不能仅靠区县老龄办的一两个同志抓在手上干,一定要调动乡镇、村、社区的力量,这样收集起来的数据才准确、真实、完善。如果遇到困难,要及时向区县政府汇报。黄月桂要求各级老龄办要加强对老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老协会(特别是乡镇、村老协会)的作用;同时要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还要切实关注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黄月桂强调,我市各级政府、各级老龄办在维护老年人整体利益方面做得非常不错,但是还要防止个体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他举例说去年“太伏镇发生的事件”就是由一起个案所引发。我们要引以为戒,要及时了解老年人的诉求,一方面积极汇报争取,另一方面要做好沟通疏导工作,把危机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2018年泸州市将重点编制完成《泸州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和《泸州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8-2020年)》,同时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四川省敬老模范县区和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继续抓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面,定期更新老年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抓好城乡社区老年协会规范管理,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等系列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省老龄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市民政局局长黄月桂在听取了各区县老龄办工作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全市老龄工作,他说, 2017年我市老龄工作可圈可点,高龄津贴发放、市内外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老博会展台设立等亮点纷呈。对于大家普遍反映困难的老年人口信息统计和采集工作,黄月桂语重心长地说:这项工作不能仅靠区县老龄办的一两个同志抓在手上干,一定要调动乡镇、村、社区的力量,这样收集起来的数据才准确、真实、完善。如果遇到困难,要及时向区县政府汇报。黄月桂要求各级老龄办要加强对老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老协会(特别是乡镇、村老协会)的作用;同时要克服畏难情绪,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还要切实关注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黄月桂强调,我市各级政府、各级老龄办在维护老年人整体利益方面做得非常不错,但是还要防止个体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事件的发生。他举例说去年“太伏镇发生的事件”就是由一起个案所引发。我们要引以为戒,要及时了解老年人的诉求,一方面积极汇报争取,另一方面要做好沟通疏导工作,把危机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