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出台《“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
时间: 01-08 来源: 眉山市老龄办
近日,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眉山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从眉山市老龄办了解到,截至2016年12月底,眉山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75.37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1.41%。预测“十三五”期间,全市老年人口以年均约2.5万人的速度递增,到2020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将超过85万人,约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4%左右,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年净增约0.5万人,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和独居老年人不断增加,农村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眉山市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未富先老情况突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加之老年人养老需求多元,给社会保障养老提出新要求,科学、及时、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刻不容缓。
《规划》的印发实施有利于解决眉山市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集中精力抓中心工作;有利于丰富“五个老有”内容,解决老年人后顾之忧,增加社会安全、稳定、文明、和谐力量;有利于增进老年人福祉,推进幸福美好眉山建设。出台《规划》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养老体系建设进行的决策部署,是落实国家、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贯彻实施要求,意义重大。
《规划》由眉山市民政局牵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眉山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建议、提案和眉山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编制过程中,多次召开市老龄委成员单位研讨会,对编制初稿及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征求了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老龄委成员单位意见,征求了全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经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规划》确定的目标积极可行。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对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战略要求,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积极扶持老龄产业、加强老年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推进老龄工作改革创新等八个方面的指标,主要指标均经过合理测算和验证,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指标体系作支撑,针对“十三五”是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在国家投入进一步加大的同时,通过全市各方面的奋发努力,《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能够按期完成。
《规划》区域特色鲜明。一是提出了具有区域优势的“生态康养”“文化康养”示范区建设。二是明确提出“加强老年社会治理”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路。三是针对文化养老需求提出了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老年教育发展目标,契合了终身教育要求。四是在健全老年社会保障方面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制度完善思路。五是从为老服务设施、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设目标,有力支撑了养老体系建设。六是各级老龄委对口支援村老龄工作建设,解决农村老龄工作瓶颈问题,有力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规划》可操作性强。《规划》紧紧围绕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在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社会环境、保障老年人权益和加强老龄工作基础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眉山实际的具体任务措施。
《规划》保障措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大宣传力度、强化人才支撑、加强督促检查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并通过《规划》简本分解了目标任务。要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各地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当地 “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细化相关指标,明确责任和进度,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市政府督查室每年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老龄工作督导员作用,每年对目标任务进行督导,市老龄办要对规划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评估。
从眉山市老龄办了解到,截至2016年12月底,眉山市有60岁以上老年人75.37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1.41%。预测“十三五”期间,全市老年人口以年均约2.5万人的速度递增,到2020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将超过85万人,约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4%左右,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年净增约0.5万人,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和独居老年人不断增加,农村居住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眉山市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快,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未富先老情况突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供需矛盾突出,加之老年人养老需求多元,给社会保障养老提出新要求,科学、及时、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刻不容缓。
《规划》的印发实施有利于解决眉山市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集中精力抓中心工作;有利于丰富“五个老有”内容,解决老年人后顾之忧,增加社会安全、稳定、文明、和谐力量;有利于增进老年人福祉,推进幸福美好眉山建设。出台《规划》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推进全市养老体系建设进行的决策部署,是落实国家、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贯彻实施要求,意义重大。
《规划》由眉山市民政局牵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眉山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建议、提案和眉山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编制过程中,多次召开市老龄委成员单位研讨会,对编制初稿及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征求了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老龄委成员单位意见,征求了全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经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规划》确定的目标积极可行。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对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战略要求,明确指出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积极扶持老龄产业、加强老年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农村老龄工作、推进老龄工作改革创新等八个方面的指标,主要指标均经过合理测算和验证,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指标体系作支撑,针对“十三五”是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战略机遇期,在国家投入进一步加大的同时,通过全市各方面的奋发努力,《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能够按期完成。
《规划》区域特色鲜明。一是提出了具有区域优势的“生态康养”“文化康养”示范区建设。二是明确提出“加强老年社会治理”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路。三是针对文化养老需求提出了区(县)、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老年教育发展目标,契合了终身教育要求。四是在健全老年社会保障方面提出了八个方面的制度完善思路。五是从为老服务设施、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设目标,有力支撑了养老体系建设。六是各级老龄委对口支援村老龄工作建设,解决农村老龄工作瓶颈问题,有力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规划》可操作性强。《规划》紧紧围绕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在健全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社会环境、保障老年人权益和加强老龄工作基础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符合眉山实际的具体任务措施。
《规划》保障措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大宣传力度、强化人才支撑、加强督促检查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并通过《规划》简本分解了目标任务。要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各地要根据本规划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当地 “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细化相关指标,明确责任和进度,确保规划的贯彻落实。市政府督查室每年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老龄工作督导员作用,每年对目标任务进行督导,市老龄办要对规划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