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医养结合与健康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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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入住老龄型医疗机构有望享补贴

时间: 07-07  来源: 中国江西网
    7月5日,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南昌市政府近日下发《南昌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同时,鼓励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探索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护理及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医养护”一体化模式
 
    南昌市提出,到2017年,规划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基层卫生巡诊服务覆盖80%的街道、乡镇,并将基层养老机构纳入巡诊范围;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对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70%街道、乡镇。8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到2020年,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护”一体化养老服务模式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养老机构开展巡诊服务实现全覆盖;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对所有的街道、乡镇老年人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实现全覆盖,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举措
 
    探索将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南昌市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养老院等医养结合机构。支持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等就医便利条件和优先优惠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按照资源共享、就近配置的原则,由相近的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各1名,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每周服务不少于两次,建立健全电子健康档案。鼓励家庭医生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提供家庭式服务。
 
    逐步探索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护理及家庭病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低收入的高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的,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服务补贴等形式给予保障。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行与同级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老年社区内设立的医疗机构,可按照医保有关政策,申请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保障
 
    入住老龄型医疗机构的老年人有望享补贴
 
    南昌市提出,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至少要规划1-2个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项目。实行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同步规划建设。社会力量兴建的老龄型医疗机构,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入住上述机构的老年人,经评估为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和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享受相应的补贴和购买服务。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轮岗服务,给予特殊岗位补贴。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探索“互联网+医养结合”、O2O智慧医养结合经验,建立居家养老智能化健康监测和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